台铁松山站炸弹客判30年 辩忧郁症遭打脸「精神正常」
台铁松山车站爆炸案56岁主嫌林英昌去年7月在区间车上引爆自制炸弹,炸伤自己与24名乘客,台北地检署依杀人未遂等罪将其起诉,并求刑30年。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一审宣判,依制造爆裂物判10年6个月,并科罚金30万元;而杀人未遂部分判处20年,合并应执行30年。全案可上诉。
法官认为,林英昌报复社会动机恶劣,且引爆炸弹让毫不相识的乘客遭烧烫伤,情节重大,且林英昌在检方侦办时皆认罪,但出庭审理时却又翻供否认杀人,坚称只是自杀,只是想引起社会注意,犯后态度反复、毫无悔意;虽然林英昌与其律师均称,是因忧郁症发作才引爆炸弹,但经亚东医院做精神鉴定,显示林男行为时辨识与控制能力属正常,难认林男具精神问题,因此依涉犯制造爆裂物、24个杀人未遂、26个毁损等51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30年。
▲林英昌当时在车厢内引爆炸弹,导致24人受伤。
林英昌罹患扁桃腺癌,颈部打入钢钉无法转动,求职不顺、经济压力沈重,又因为与家人冲突而离家出走,长期以车为家,逐渐产生愤世嫉俗的想法,甚至想借由自杀行为来报复社会,引起外界注意,当时还制作具有杀伤力的爆裂物。虽然林英昌一度打消念头,但前年7月自认到处被欺负,又出现报复自杀的动机,选择在车厢内引爆炸弹,导致17名成人、6名少年及1名儿童受到轻重程度不等的烧烫伤,车厢则有26处车窗破裂、灯罩掉落,台铁财物损失部分约176万4681元。
案发后,林英昌的儿子也经常到看守所探视,他当时表示,由于家人疏于关心爸爸,才会出现偏激的行为,真的很希望法官可以裁定交保,自己与妈妈都愿意接爸爸回家照料。林英昌也称,回家养病、面对处理赔偿事宜,若法官能裁定交保,他愿意每天到派出所报到。
▼林英昌案发后,曾在北检复讯时表示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