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法曹协会理事长李念祖 吁立法院修法 维护证券交易

台湾法曹协会理事长李念祖

台湾法曹协会理事长李念祖表示,「有价证券的正名与人权保障」属于新兴议题,认为这是根本基础的人权问题,在证券交易法对于有价证券定义,已经是存在多年的争议,多年来累积许多人权问题,其他国家都在法律做出明确定义,我国需要在「空白刑法」问题,透过实务界与学术界探讨,呼吁立法院修法完善规定,维护证券交易市场正向助益,期望有助于提升人权保障。

台湾存托凭证是否为有价证券?或是海外证券?李念祖指出,「有价证券」在学说上有非常多见解,证券交易法多年来都交给行政机关来定义,但若涉及刑罚责任的话,本来在罪刑法定原则之下,由立法会来定义何谓犯罪,一旦将定义权让给行政机关,就形成「空白刑法」的问题。

他说明,证交法对于违法交易的刑事责任很强,可能到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此,过去大法官释字522号、638号解释,对于证券交易法的「空白刑法」认定违反宪法。法学或是从宪法保障人权的角度来讲,罪刑法定主义的例外是严重问题,例如证交法第六条授权主管机关核定,主管机关核定结果与法院判例互相矛盾,当社会演变至今都仍存有空白刑法,显示出实务面运作需学理来全力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