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监狱人权提升 李茂生:现在才刚开始,国家要负责
▲对于台湾监狱制度的未来展望,李茂生教授认为,监狱人权的提升,现在才刚开始。(图/记者周宸亘摄)
对于我国监狱人权低落,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认为,这个问题要分3层面探讨。首先是先顾到受刑人的食衣住行基本人权,其次是怎么避免受刑人在监狱中情况更恶化,最后是让受刑人顺利复归社会。他认为,大法官解释755、756两号解释只是开始,未来还有半世纪的路要走。
台湾大学法律系28日举行「台湾监狱制度的未来展望」研讨会,李茂生是研讨会主办人,他表示,30年前他回台湾时,就想针对监狱人权好好研究,但他发现,「当时若继续做下去,可能连发声的机会都没有。」所以才暂停研究矫正制度,改钻研刑事法律。但他很高兴,在退休之际能有机会看到台湾终于跨出第一步,他也希望未来能有人,继续针对监狱人权问题研究。
提到监狱人权问题的3个层面,李茂生在研讨会一开头就说「我们如何使他们在监狱中过活,活得像个人,这是必须看顾到最低层级的东西。」等受刑人在监狱中像个人后,就必须要顾到受刑人更多的权益、更多的请求能力,而国家也有必要,回应受刑人所提出的请求,保障受刑人的人性尊严,以免受刑人在监狱中,受到更多不平等的待遇后,造成自己情况更恶化。最后,谈到复归社会的问题,这也是我国矫正制度最重要的目标之一。
但李茂生认为,我国受到17世纪以来的约翰霍华(John Howard )在监狱学中提出的「劣等原则」,主张「监狱的生活水准必须被设定为比最低阶劳工更低,以免吸引众人都来犯罪。」这样的思想,在21世纪的今天,仍持续影响各界,造成监狱人权低落。他认为,我国目前的状况还只有走到第一个层面,大法官解释755、756两号解释只是开始。
李茂生最后指出,这些事情都需要国家拿出魄力来解决。监狱中并非全都是罪大恶极的人,「或许过个10年、20年,我们应该要把矫正署废掉,因为矫正署没有存在的必要,然后把监所全都移给卫生福利部,这样子应该会比较符合公平正义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