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篮球名人堂订出第二届评选年限共识 将以1984年为准
台湾篮球名人堂协会典章委员会昨日召开。(台湾篮球名人堂提供)
台湾篮球名人堂协会典章委员会4日达成第二届名人评选的年限共识,以中华民国篮球协会重返国际舞台的历史切点1984年为准,将出任整个评选活动总召集人的陈祖烈,也语重心长的表示,针对协会宗旨历史、文化、伦理、传承,希望经过大家的努力可以争取到我国篮球界对前辈们的尊重。
台湾篮球名人堂首届入堂庆虽获好评,但仍有不足之处,故为能举办更成功而展开前置作业,从修订评选规章做起,主任委员张思敏召开会议并邀请提名委员会主委石德忠和评选委员会代表马树秀与会(因主委杨楚光身体薇恙),提供不同角度的参考意见,并讨论实施的细则,经过逾1小时热烈讨论后顺利达成目标。
第一届提名的年限是1973年,当年是全国篮球委员会改制为中华民国篮球协会,后于1974年7月10日国际篮总在波多黎各投票,以14比5准许中共再入会并停止我会员资格,退出国际篮球舞台后,1981年国际奥会形成洛桑协议,篮球会员资格于1983年恢复,不过至1984年11月29日我组光华男篮到马来西亚怡保角逐世界俱乐部篮球冠赛才重返国际舞台,有趣的是决赛正是两岸对垒,基于政治安全球由而闭门举行,结果大陆队以98比70大胜;这个时间点就做为第二届名入提名的年限门槛。
张思敏主委也以1月8日会前会的决议征询意见,主要是第十八条之五特殊贡献类的资格之3「在台湾篮球发展中具有特殊历史意义者或单位」,修订为「在台湾篮球发展中具有特殊历史意义之企业团体或个人」,并提前至之1以鼓励企业投入,另有和提名委员会及评选委员会沟通施行细则,亦均顺利建立共识达成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