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陶瓷公会秘书长欲「变更地目」 拿500万行贿官员未遂获缓起诉

台湾陶瓷工业同业公会陈姓秘书长受托协助与办理地目变更,被地政局驳回,陈姓秘书长为此在新北市府外表示要私下拿五百万给地政局科长,被依贪污罪缓起诉1年,但须支付公库40万。(资料照)

台湾陶瓷工业同业公会陈姓秘书长去年5月受公会理事长委托,协助办理地目变更被地政局驳回,陈姓秘书长为此在新北市府外表示要私下拿五百万给地政局科长,被科长拒绝并向政风室举发,新北地检署考量陈姓秘书长坦承犯行、危害非巨,予以缓起诉1年处分,另须支付公库40万。

检方调查,陈姓秘书长受公会理事长委托,协助办理莺歌区二甲地农牧用地的地目变更为丁种建筑用地,经向地政局申请后,地政局以不符地目更正要件驳回申请,陈姓秘书长为此将地政局编订管制科长约出。

双方去年10月25日上午在市府外头碰面,陈姓秘书长却向科长直接表示「因为我想不出办法,你想想看如果有什么办法我跟他讲,我私下拿500万给你」,被科长当场拒绝并向政风室举发,被法务部廉政署依《贪污治罪条例》移送法办。

侦查时陈姓秘书长坦承犯行、深表悔悟,检方考量陈姓秘书长没有前科、因一时失虑致罹刑章,犯罪情节尚属轻微,依《贪污治罪条例》等予以缓起诉1年处分,另需支付公库4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