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应规画碳权交易 接轨国际
台湾碳权交易推广协会理事长杨明坤特地前往欧洲考察绿能。图/杨明坤提供
随着地球暖化日益明显,极端气候肆虐各地,全球开始全面重视因为温室气体造成气候变迁剧烈的危害,因此「联合国气候变化纲要公约」第26届缔约方大会(COP26),达成「格拉斯哥气候协定」,是史上第一个提及化石燃料议题的联合国气候协定,内容包括全球平均气温增幅应低于摄氏1.5度、2050年实现零碳排、协助发展中国家实现能源转型等,当国际间开始注重零碳排的同时,以外销为导向的台湾是否已着手接轨国际碳权交易等规画呢?
面对严酷的减碳挑战,台湾碳权交易推广协会理事长杨明坤指出,2016年巴黎协定,将碳中和的机制改为「承诺与承认」制度,目前台湾实施碳费制度,与现有实施碳税欧盟排放交易系统(ETS)价格比较悬殊,如果台湾厂家出口产品被认定需要补交差额,政府该辅导企业如何应对?这对于大型跨国企业可能就缴费了事,但台湾为数众多的中小企业,就必须思考如何取得成本较低的碳权及避免陷入碳诈骗困境。
台湾全国出口金额超过42%都是到中国大陆,未来对于大陆的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作为台湾厂商购买抵扣,是否承认?中、美、欧未来肯定是最主要的碳税实施国家或地区,台湾出口到大陆产品至少一半以上经过加工再度出口到欧美,这个部分未来是否接受台湾企业在大陆进行一次性碳中和的活动?台湾未来会不会建立碳权交易所?对于与欧美互认的机制如何处理?这些都急待政府推出作法及方向。
在目前台湾绿电数额不足现况下,台湾厂家除了碳费选择,如何选择欧盟承认且费用较低的VER或GS进行抵扣,政府要认真面对这个问题,目前亚洲地区推动最积极的ETS在韩国,中国已宣布争取2030年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到2060年实现碳中和,并透过高达8个省市碳交易所进行碳交易。新加坡及日本已经成立碳交易所开始进行碳权交易商业模式,印尼正在取得碳排放市场的显著进展,也规划要成立碳交易所,在国家确定气候变迁贡献目标和欧盟提议的碳边界调整机制的威胁推动下,台湾引入碳权交易市场的机制已是无法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