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最后役男:82年次需服1年替代役
生日差一天真的差很大,国防部30日宣布,民国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之役男,改为接受4个月常备兵役军事训练,不过,8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最后役男」,仍需要1年的替代役;换言之,役男生日若差一天,等于差了8个月。
▲国防部30日宣布,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之役男,改为接受4个月常备兵役军事训练。(图/取自军闻社)
《兵役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于12月28日经总统公布,并30日生效。国防部表示,有关社会大众关切之「役男停止征集服常备兵现役,改征集接受常备兵役军事训练之时间及年次」问题,已依据兵役法第34条第4项「一年前陈报行政院核定」之规定陈报行政院并奉核定,今天完成国防部、内政部会衔公告事宜,订于101年1月1日生效,相关内容如下:
一、中华民国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之役男自102年起,改征集接受4个月常备兵役军事训练。
二、中华民国8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之役男自102年起,未经征集或补行征集服役者,依兵役法第25条第3项规定,应服替代役,为期1年。国防部指出,兵役法修正生效及本部会衔内政部依法完成上述公告作业,系政府为贯彻募兵制政策推动,按预订计划及期程落实执行之作为,后续将针对募兵制 募征人力调节、预算编列、军事训练课程、后备人力储备及退除辅导等相关配套措施,确依「募兵制实施计划」循序渐进推动、审慎稳健执行,以确保兵役制度转型成功。国防部说,「募兵制」推动为政府重要施政项目,本部将赓续在行政院「推动募兵制专案小组」及各部会协力指导下,配合「精粹案」组织调整员额,逐年招募素质高、意愿强之志愿役人力加入国军,并透过反复战备演训,累积战技成效,积极发挥役期长及经验熟之优势,不断提升国军人员素质与战力,以达成建立专业化精锐国防武力之既定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