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闲乱甩水鸳鸯「20分钟炸烂2车」 2男结局只有他惨吃1年牢饭

记者黄翊婷台北报导

毒品、公共危险前科陈姓男子去年4月28日凌晨0时许,与郭姓友人开车外出闲晃,一时兴起将鞭炮鸳鸯塞到路边机车前置物箱,点燃后立即逃离现场,20分钟内连炸2次,导致2辆机车损毁,事后双双挨告,但仅有一人获得缓刑,另外一人则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月,如果全案确定,就得入狱吃牢饭。

陈男将水鸳鸯塞进机车前置物箱再点燃。(示意图/记者黄翊婷摄,与本案遭炸毁的机车无关)

判决书中提到,陈男当日带着水鸳鸯搭车上街闲晃,行经台北桥下的停车场时,看到车格内停放一整排机车,一时兴起将水鸳鸯塞进其中一辆机车的前置物箱,并点燃炸毁,随后立即离开现场。

或许是玩上瘾了,陈男很快又锁定新的目标,这次他选在台北市大同区环河北路2段与民权西路口,当时人行道上停有多辆机车,旁边还紧邻着停车场,先由郭男点燃水鸳鸯后,再随机朝机车丢掷,炸毁其中一辆机车的车体

▲郭男并非提议炸车的人,后来也与受害车主们达成和解。(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与本案当事人无关)

两人落网之后相继坦承犯行士林地院法官认为,同行的郭男并非主动提议的人,事后十分懊悔,不仅坦承犯行,还在审理过程中积极与受害车主们沟通,最终达成和解并已经赔偿完毕,获得车主同意具状撤告,足见已有尽力弥补受害者损失,于是依以爆裂物炸毁他人之物罪,判处有期徒刑6月,缓刑2年。

但陈男并非初犯,法官指出,他只是因为无聊,就在短短20分钟内连续点燃2次水鸳鸯,导致2辆机车遭炸毁,万一引燃油箱内的汽油后果恐怕不堪设想,可见恶性非轻,最终依同罪判处1年1月,全案仍可上诉。假如判决确定,他就得为了这一时的好玩,入狱服刑1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