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光電開發 業者:須規範期限、配套措施

太阳光电示意图。联合报系资料照

环境部修正再生能源「开发行为应实施环评细目及范围认定标准」,对于太阳光电开发案环评要求趋严,太阳能业者认为,让各方检验光电案场是否适宜,有助于整体产业长期发展,不过新的环评审查也不能无限期,一定要规范期限加上配套措施,才可以提高行政效率,兼顾产业发展。

部分业者忧心,台湾2025年光电建置量目标进度已落后,环境部加严环评规定,对提升光电建置量将形成阻力,光电占能源比重的目标达阵时间恐怕持续往后递延。

业者认为,发展再生能源是推动环境永续发展重要的政策,环评是理所当然的事,过去因少数害群之马引发光电乱象争议,如果环评规定从严,有助于洗刷太阳能光电的污名,有助于产业长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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