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花学运带日本记者进议场 林岱桦殴警无罪确定

民进党立委林岱桦妨害公务案件无罪确定。(图/记者林昱均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民进党籍立委林岱桦,2014年3月太阳学运期间,带日本读卖新闻记者进入立法院议会现场,与拦阻进场员警发生冲突,被民众检举她涉嫌妨害公务罪,检方对她提起公诉。一审判决无罪,检方上诉二审,高院12日驳回检方上诉,林岱桦无罪确定。

本案发生于2014年3月26日,学运占领立法院议场的第9天,林岱桦带着2名日本读卖新闻记者想要进入被学生占领的立法院议场,被李姓警员拦下,发生口角冲突。有民众看到新闻画面后,认为林岱桦有出言辱骂员警,又拉扯员警,因此向北检告发林涉嫌妨害公务罪。

检方分案调查,并传唤林岱桦到案,但她否认犯罪,强调自已当时在行使立委职权,属国会自主范畴,她当时是要带记者进场,却遭警察无理阻挡,她才据理力争,没有妨害公务。另外检方也传唤李姓员警,员警供称被林岱桦打了两拳,检方因此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处林岱桦无罪。检方上诉第二审,高院审理后,12日宣判,驳回检方上诉,林岱桦无罪确定。

高院认为,林客观上的行为,虽然属于妨害公务的强暴行为,但她主观上并非要妨害员警执行职务。当时林主观上是认为她受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指派值勤,任务包括保护学生、带记者进入会场。是因为员警不肯让林带记者进入会场,林才会跟员警起了冲突。是故,林不是要故意妨害员警执行职务。而因为「妨害公务罪」属于故意犯,林主观上既然没有要妨害员警执行职务的意思,就应该要对林谕知无罪。全案就此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