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智光弊案北院首开庭 陈重文否认贪污图利重罪

台北地方法院。(图本报资料照)

喧腾一时的台智光弊案,台北市议员陈重文成立立锜云端科技公司,再利用议员职权,迫使台北市社会局、台智光公司在公托中心监视器系统云端建置案向立锜采购设备,图利自己321万多元。台北地检署依图利、伪造文书等罪起诉陈重文、白惠萍夫妻、业者康立锜、陈洛麟4人。台北地院今(23)日首度开庭审理,提讯陈重文出庭,他否认涉犯图利罪,坦承部分伪造文书、使公务员登载不实、资本不实等。

陈重文表示,北市议会有分上下会期,上会期大概为每年三月到七月,下会期为九到十二月,如果案子太多会到一月。北市府有三十二个局处,在北市议会分成六个委员会,分成六个部门,每个部门由四到十一个局处不等组成,每个议员在每个会期开议时,须以抽签方式进入所属委员会。

陈重文强调,质询的方式大概有用索资的方式,或针对索资的方式,是平常就在做的事情,并不是为了某个案件,除非发生时事才会针对这个案件索资。

公诉检察官林俊廷指出,陈重文假公济私,图利自己的行为,才会被认为是图利罪。议员要求社会局装监视器绝对没有错,但是国家给议员质询行政官员的权力目的,不可以是让议员自己经营的公司获利。

林俊廷表示,请陈重文不要再用为了公众的理由包装自己施压行政官员的情形,因为陈自己就是整个交易链中的利害关系人,陈每一项质询、索资的行为都与自己的获利相关。检察官认为国家给议员的权力不是这样用的。

林俊廷说,其他议员没有成立自己的公司图自己的利益,不要把其他议员扯进来,说这些都是议员在做的事情,如果其他议员有做这样的事情,欢迎陈重文检举,检方一定依一样标准侦办。

陈的委任律师吕俊杰请法官考量陈坦承部分资本不实的犯行,给予从轻量刑并判决6个月以下得易科罚之刑,同时审酌其被羁押禁见至今5个月,导致举证不利也无法检视相关帐务资料,给予代替羁押禁见的强制处分。

同样到庭的被告康立锜则坦承资本不实、图利等全部犯行;康的律师沈云生请法官考量康全部认罪,且康是被陈重文所骗,才会犯法,况康没有犯罪所得,当初也为避免与社会局的案件无法履行,也曾以个人名义贷款以代垫款项,故请求依证人保护法、贪污治罪条例、刑法第59等规定,给予缓刑机会,以利自新。

起诉指出,北市府与台智光2011年签订「台北市光纤网路委外建设暨营运案」BOT案合约,约定由台智光负责建置北市光纤网路,享有25年经营权。陈重文与康立锜去年5月成立立锜公司,康任负责人,陈幕后操控,计划从台智光承揽案件获利,自去年4至6月利用议员职权索资、质询或施压,干涉北市社会局公托中心监视器系统云端建置案政策,社会局遂委请台智光办理监视器系统云端建置案。

陈、康迫使台智光、社会局向立锜采购设备,去年10月台智光与立锜签约,向立锜采购1081万7520元,陈从中获利321万8480元。陈重文另成立立锜、国亨公司涉嫌资本不实,且不实增资立展公司。去年5月、12月陈两度指示妻子侵占国亨款项90万4150元、44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