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1歲男童疑吞異物不治身有新舊傷 保母違法收托4童

台中市一岁男童15日晚间8点疑吞异物窒息,送医不治,当时沈姓保母外出,社会局指出,沈女没有保母登记证,违法收托4名小孩,将依儿少法处最高3万元罚锾。

台中市消防局获报,北屯一岁男童无生命迹象,送往中国医药大学附设医院急救,院方检视,男童身上疑有瘀伤,联络社工、警方、家属到场了解状况。

负责照顾的沈姓保母(48岁)向警方解释,当时男童身旁有玩具、硬币,疑似吞咽异物导致窒息,男童常爬上爬下摔倒,因此身上有瘀青。全案将依过失致死、违反儿少法方向侦办,今天将报请检察官相验,厘清男童死因。

社会局表示,家防中心接获通报,立即派遣社工前往医院,并陪同男童母亲完成笔录。

社会局说明,沈姓女子没有保母登记证,违法收托4名小孩。她向警方表示,15日她带另外1名小孩外出,男童留在家中由她的小孩照看。

回家后发现男童在衣柜中,脸色发白,急救过程男童嘴巴吐出1元硬币及玩具,送医急救仍不治。因男童全身有大面积新旧伤,沈姓女子表示是男童调皮摔伤或撞到,否认施虐。警方将报请司法相验,厘清确切死因。

据警方及社会局了解,沈女没有保母证照,除了男童之外,还有照顾3名幼童,沈女以每月2.5万元的,接受男童的王姓母亲(24岁)委托,提供全日托,男童父离婚后无联络。

案发时沈女的子女在家,保母的孩子2名成年1名未成年。社会局将提供男童家属后续处理。

社会局呼吁,合格保母必须向县市政府登记,取得居家式托育服务登记证书,民众可直接联系6个居家托育服务中心寻求合格保母;若发现非法收托,可向社会局检举。

台中市消防局昨晚接获北屯区一岁男童无生命迹象,经送医不治。图/本报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