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6死大火!养羊酿口角纵火后逛超商 租客杀人罪起诉求重刑
台中6死大火!养羊酿口角纵火后逛超商,租客杀人罪起诉求重刑。(中时资料库)
台中市兴中街今年3月6日发生集合住宅大火,房客郑明光疑因养羊及租金问题与房东庄丽卿冲突,竟然持打火机点燃2楼的垃圾袋,纵火后还到附近超商买泡面后闲晃,未料竟然延烧到庄女堆置的资源回收杂物,酿成6死6伤惨剧,台中地检署侦办后,分依杀人、公共危险罪将郑男、庄女提起公诉。
检警调查,43岁郑明光在兴中街承租套房后,疑因在住处养羊、积欠房租及生活习惯等问题,与69岁房东庄丽卿发生争执,庄妇收不到租金要求郑男搬离,不料他竟在纵火报复,造成6死6伤的惨剧。
检警发现,以打杂工维生的郑男,今年2月才租住该栋大楼套房,很多老住户直到大火发生后,才知道这号人物。郑男在6日晚火势猛烈之际试图上楼救羊,因安全理由遭拒,但他仍不死心数度向消防人员恳求,神情冷静态度自若,还随受灾租客到紧急收容处休息、用餐,也到安置旅馆住宿,完全事不关己。
据了解,该大楼为7楼加盖的8楼建筑,庄妇使用、居住1、2楼,而3楼以上是出租套房。承租在8楼的郑男,在2楼电梯口纵火。检察官认定,郑男涉殺人既遂、殺人未遂、放火烧毁现有人所在建筑物等罪嫌重大;庄妇涉犯阻塞集合住宅逃生通道致死、废弃清理法等罪嫌重大。
经侦查后,台中地检署以郑男涉犯杀人及公共危险纵火罪、庄女涉犯废弃物清理法、刑法公共危险罪「阻塞集合住宅逃生通道致死罪」、提起公诉,并建请法院从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