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补助大楼设充电桩 每桩最高5万元9月15日截止

台中市环保局表示,今年仍持续补助公寓大厦设置电动车充电桩。(台中市环保局提供/张亦惠台中传真)

台中市政府去年7月25日发布「台中市既有公寓大厦增设电动车充电设备指引」,协助解决公寓大厦电动车的充电困境,却遭议员批评发布增设设备指引,但环保局却取消公寓大厦管委会的申请补助资格。环保局表示,今年度补助总经费较去年增加6成,也调整作法让公寓大厦维持可以申请每桩最高5万元的补助。

各县市透过各项政策积极打造电动车友善城市,盼增加民众购买、使用电车诱因,但现今都市大楼林立,大楼内是否能设充电车格也是一大问题。

中市府2022年订定的指引,增设公寓大厦电动车充电设备,相关设置应符合现行法令规定与公寓大厦装潢施工管理办法的规定,且以向台电申请专设电表专供充电设备用电为原则,如使用公共用电,其收费标准不得低于现行台电计价标准。

不过,环保局鉴于公寓大厦设置充电桩申请补助的件数少,去年公寓大厦申请汽车充电桩补助件数为零,加上考虑公寓大厦设置是私人使用,原先因「先公后私」原则预计今年取消大楼管委会补助,后因议员反应等因素调整政策方向,今年申请期限至9月15日止,管委会仍可申请充电桩设置补助。

环保局表示,电动车充电站设置补助计划经费从去年470万元新增到今年的700万元,其中补助对象包括国内团体630万元、公寓大厦管理委员会20万元、私校20万、政府机关及学校30万元,各补助对象经费如有不足,可调整匀支或超支并决算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