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狠保母虐死1歲女童...家長痛「心被掏空」 判9年3月、賠740萬
台中清水区保母蔡琪婷痛殴1岁大姚姓女童「小桃子」酿颅内出血死亡,法院刑事一、二审都依伤害致死等罪判她9年3月;姚的父母再提民事一共对蔡女求偿1039万多元,民事庭审理后判蔡女应给付姚的父母740万元,可上诉。
台中地检2022年11月9日获报女童有受虐性脑伤,认定蔡女是主要照顾者涉有重嫌,拘提后声押获准,女童至同年12月2日伤重死亡。检方查出,蔡女曾独留女童在家,自己外出替宠物美容、买午餐,案发后立刻删除监视器画面灭证。
全案经台中地院国民法庭审理,当时蔡女否认犯行,辩称她有3名子女、房贷压力,没有伤害女童断送工作的动机,主张无罪。
当时姚童父亲沈痛说,自己是职业军人在空军服役,很珍惜休假回家陪女儿时间,案发后一直强撑着自己无处宣泄,幸福一家三口就这样破灭,要凶手面对严厉刑责。「保母就是杀人凶手!」姚童母亲也当庭怒斥,表示身心都被掏空了,阴影一辈子都不会好,拜托法官判最重之刑。
台中地院国民法庭考量蔡女对女童伤害程度,仅就私自外出、独留儿童在家部分跟家属形式上表达歉意,但仍认为若透过较长徒刑,辅以教化深入反省,学习控制情绪,尙非无改过迁善可能,依依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伤害罪、伤害致死罪,各判蔡女3月、9年,上诉二审驳回。
姚的父母再提民事求偿,包括医疗、丧葬、扶养费及精神抚慰金等,主张蔡女应各给付姚父、姚母各568万7050元、470万7830元,一共求偿1039万4880元;蔡女抗辩称,她对伤害女童致死行为,及医疗、殡葬费不争执,但认为扶养费过高。
民事庭认为,姚父母求偿医疗、丧葬等都有依据,另根据年龄计算扶养费,认姚母求偿209万元为适当,而姚父为职业军人担任士官长,综合计算后应以61万元为适当,另考量2人痛失爱女,精神抚慰金各以200万元适当,一共判蔡女应给付姚父母740万6795元。
台中保母蔡琪婷虐死1岁姚姓女童,刑事一、二审判她9年3月,民事判应给付姚父母740万元。图/读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