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警爆集體貪汙 12人列被告
台中司法大厦。记者曾健祐/摄影
检警调查,李姓巡佐等12人2021年至2023年全部在第六分局任内,多次利用取缔交通违规涉嫌将原本开立的白单(迳行举发)约600元至900元的罚单,窜改成红单(当场举发)罚额介于300元至600元,让被取缔的对象减少罚款之利益。
李姓巡佐从警超过30年,2002年第六分局成立时就在该分局服务,近年警察节时还获颁服务满30年的2等2级警察奖章,时任分局长也称李员提携后辈、贡献良多。
西屯派出所警力多达70几人,是全台规模最大的派出所,辖区勤务繁重,人际关系也相对复杂,李员当时在西屯派出所担任总务,有一定权利可决定预算核发,李除资深人缘也好,不排除受民意代表等人请托,才自行或帮其他员警改单,并导致多人被卷入。
也有警员认为,被民意代表、民间人士请托改罚单是老问题,老一辈警员多碍于人情答应,遭查办严重者涉犯贪污重罪,请托者却毫无刑责,认为不符比例。
台中地检署检察官吴升峰4日指挥搜索,带回李在内共12名警员列被告、传讯9名证人,复讯后将李依贪污图利、公务员伪造文书声押,10名警员命3至20万元交保,另1名警员请回,台中地院昨下午裁定李收押禁见。台中市警局表示,李姓巡佐涉及贪污罪嫌被收押,将予以停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