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警集体开假罚单1收押10交保 警局最后通牒:限4天内自首
▲台中基层员警爆发违法开单后,警察局要求有类似情形者9月9日前自首。(图/《ETtoday新闻云》资料照)
记者邓木卿/台中报导
台中地检署侦办员警利用取缔交通违规涉嫌图利案件,4日搜索台中市警察局第六分局等9个处所,带走12名员警,后来1名李姓巡佐遭羁押禁见,其余10名被告交保,台中市警察局为了止血,上午发文要求有类似「白单转红单」登载不实情形者,9月9日下午5点前自首及厘清案情。
台中地检署4日搜索第六分局所属派出所等计9个处所,约谈犯罪嫌疑人12名、证人9名到案说明,复讯后,认定李姓男子(时任台中市警察局第六分局西屯派出所巡佐)自民国109年间起,因受不当请托而介入违规案件,共同于公文书为不实登载,借以图利他人,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第6条第1项第4款之公务员对主管监督事务图利,及刑法第216条、第213 条行使公务员登载不实公文书等罪之犯罪嫌疑重大,所犯为最轻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且有勾串共犯、证人及湮灭证据之虞,爰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获准。
其余被告陈姓男子等10人(均为警职)分别谕知3万元至20万元交保候传,苏姓被告无保请回。
这件警纪案再创台中警察形象,警察局为了止血,预防类似情形发生,上午PO文「因应本局第六、第四及丰原分局员警因迳举单告发遭搜索,所衍生员警涉图利及伪造文书罪,请各内、外勤单位主管转知每一位同仁,如果在之前服务单位、或现在单位有类似白单转红单登载不实情形,在警察局、警政署政风室及地检署清查尚未发现前,由单位主管带涉案同仁尽速自首及厘清案情,并争取自首减刑的机会,清查情形请于9月9日(下星期一)17时前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