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 虐死爱女判9年 小桃子母:对司法好失望

台中地院国民法官审理台中市清水区蔡姓保母伤害1岁女童致死案,18日中午宣判,判蔡女3月及9年徒刑。(本报资料照片)

台中市清水区1岁姚姓女童「小桃子」,2022年底遭蔡姓保母伤害致死,全案经国民法官多日审理,认为蔡女剥夺女童生命,对家属造成永久巨大精神创痛,犯行罪责深重,判有期徒刑9年3月;对于判决结果,姚母沉痛透过文字表示「对台湾的司法好失望好失望,这伤痛是我和先生一辈子永远、永远不会好」。

检警调查,蔡女领有保母人员技术证,从2022年8月1日起,以每月1万5000元受雇担任姚姓女童「小桃子」的保母,竟分别在同年11月3日、8日,对其施以外力撞击、扭转耳朵或持续摇晃身体,蔡女发现女童双手瘫软才送医急救,隔月2日,女童因颅内出血等引发多重器官衰竭不治死亡。

该案为台中地院第4件由国民法官审理案件,经多日密集审理,蔡女均否认犯行,辩护人指出,检方证据无法证明女童伤势与蔡女有关,而蔡女自己抚养3名未成年子女,有房贷压力需保母工作,没有断送收入的动机。

在空军服役的姚父,庭讯时沉痛表示,原本幸福的1家3口就这样破灭,央求法官给予夺走女儿生命的凶手判处最严厉刑责;姚母也啜泣表示,小桃子是她唯一女儿,只想女儿能平安、健康成长,如此平凡的愿望却遭蔡女剥夺,直指蔡姓保母就是杀人凶手,希望法官判处重刑。

国民法官认为,蔡女若透过较长有期徒刑之执行,辅以适切教化,使其深入反省,学习适时控制自身情绪,培养正确的人生观,尚非全无改过迁善的可能,审结依成年人故意对儿童伤害罪、成年人故意对儿童伤害致死罪等,判处3月及9年徒刑。蔡女当庭听到判决结果,当场掩面哭泣,一度无法起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