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廍子里長涉找幽靈人口投票 二審逆轉!判當選無效

台中市外埔区廍子里长廖泰祥被控,涉由妻子游说,找来亲友,设籍到里内,但没有实际居住,拥有投票权后,投票给廖,涉违反选罢法,一审驳回检方之诉,判当选有效,不过二审认为,此案幽灵人口案件除检方起诉的廖女等3人外,还有黄女等5人,都经法院判决有罪确定,因此废弃一审当选有效判决,改判廖当选无效。

廖泰祥是台中市外埔区廍子里第4届里长当选人,但他被检方指控,涉在前年选举期间,委由黄姓妻子游说,原未实际居住在廍子里姊姊、儿女、外甥、弟媳等8名亲友,设籍到里内,取得投票权后,逃票给廖,涉嫌违法选罢法的规定,检方据此提出当选无效之诉。

廖泰祥抗辩,在投票日当天看到胞姐回到户籍地要投票,才发现胞姐将户籍迁到自己的户籍地,对于黄姓外甥等其他亲友在其户籍地取得投票权之事并不知情,等到知情之后,立刻告诉妻子转告外甥等人「勿去投票」等语。

二审审酌,黄姓外甥在案件审理时证称,廖泰祥曾向他拉票,廖泰祥是听闻风声,得知警察正在调查幽灵人口犯罪,才请他不要前去投票等语,足见廖泰祥应知悉胞姐等人,迁入其户籍地一事,参酌其他情况证据,包括投票通知、选举公报等文件,会在投票日前会送达各户等,应可以认定廖泰祥对于妻子的行为知情。

二审指出,此案在投票日4月前迁入廖泰祥户籍地者,除检察官起诉的廖泰祥胞姐等3人之外,还有黄姓外甥等5人,都经判决有罪确定,因此认为一审驳回检察官起诉,于法未合,检方上诉意旨,指摘原判决不当,为有理由,因此废弃一审判决,改判当选无效确定。

台中市外埔区廍子里长廖泰祥被控找幽灵人口投票,二审今逆转,判廖当选无效。图/本报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