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石材公司错接电表线路 台电向继承人求偿158万电费
台电2020年底检测发现,中市某石材公司简姓负责人疑在电表动手脚,透过违规用电而短计电费,台电追缴电费162万元又未获缴交,提告向继承遗产的2儿子及公司求偿,一审驳回免赔;台中高分院改判2儿子须于继承遗产范围内,连带给付台电158万余元。(本报资料照片/陈淑芬台中传真)
台电2020年底检测发现,台中某石材公司电表疑违规用电,怀疑简姓负责人在电表动手脚,经稽查果然发现电表线路接错,导致短计电费,追缴电费162万元,但简家又不缴钱,简身亡后,台电提告向继承遗产的2名儿子及公司求偿,一审驳回免赔;台中高分院改判2儿子须于继承遗产范围内,连带给付台电158万余元,可上诉。
台电指控,简向台电申请营业用电,2013年8月装设95电号电表供电;简的王姓姪女同年10月另申请电表送电,简擅自找水电师傅交换两电表位置及线路,台电2020年12月底测试电表发现疑有违规用电,2021年4月间会同简的儿子到场稽查,果然发现电表线路接错,导致短计电费,经简的儿子确认,并表示愿缴交追偿电费。
台电依「违规用电规则」等规定计算,追缴电费162万8899元,2021年4月底寄发追偿缴费通知,但简家却未缴费。简死亡后,继承财产及公司的2名儿子等人未抛弃继承,台电对2人及公司提告,请求损害赔偿。
经追查,95电号电表在2013年11月至2015年3月间每日用电数未达10度;2015年5月至2017年3月间,日用电未达100度;2017年5月至2021年5月间,日用电约未逾200度;2021年4月间稽查后,日用电约212度至268度间。
简的儿子辩称,95号电表箱由台电封缄,父无法擅自开启,儿女也未参与用电情事。
一审认为,简透过95电号电表错接线路,违规用电、减付电费而受益,但无法证明所为与职务有关、其儿子参与或因而受益,认定2儿子及公司不必负担连带赔偿责任,判决驳回。
台电不服上诉,依实际调查书处理规则,估算电表用电厂所设的器具功率、数量及容量,求偿158万8146元。
台中高分院审理时,简的儿子承认父委请水电师傅交换电表位置。法官认定简违规用电,但台电未举证,简是执行公司业务,向石材公司求偿无根据,判决2名儿子在遗产范围内,连带给付台电158万8146元,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