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严抓假车牌 最高罚1万800元
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队表示,从8月起实施为期1个月的「净牌专案」,并建立罚单管理系统的警示措施,7天如有交通违规举发3次以上,系统将显示异常,由警方审查研判是否为伪造车牌。示意照,非新闻事件当事人。(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队提供/李易昌台中传真)
有感于变造、伪造汽车牌照的情况增加,为有效遏阻,台中市警局8月起实施为期1个月的「净牌专案」,借由建立罚单管理系统的警示措施,7天如有交通违规举发3次以上,系统将显示异常,由警方审查研判是否为伪造车牌,经查获将依伪造特种文书罪送办,另再开罚新台币3600元至1万800元。
台中市警局交通大队指出,2024年上半年取缔使用伪造、变造或蒙领的牌照共42件,比去年同期取缔的7件共增加35件,比例达500%;此次净牌专案主要取缔对象是悬挂假车牌(伪造、变造或蒙领之牌照)、未悬挂号牌、号牌吊扣期间驾车或使用注销车牌等重大违规行为。
交大指出,此次专案也建立罚单管理系统,因罚单都是寄给被假冒车牌的车主,为避免无辜车主受累,系统会显示7天内有交通违规举发3次以上的车牌异常,由警员调阅监理资料,比对车牌注册时的车种、汽车颜色及厂牌是否吻合,并透过联系车主厘清,若不吻合即研判是假车牌。
日前传出网路有贩售泡水车车牌的案件,交大执法组长向群钦则表示,若车牌遭窃、假冒,车主可向监理机关申诉,也建议注销原车牌,避免后续再有其他事端。
交大大队长郑鸿文表示,悬挂假车牌案件将严加取缔,并组成专案小组查缉贩卖伪牌来源,强力遏阻假车牌的泛滥,违法的驾驶人将涉及《刑法》第212条伪造特种文书罪,依法函送侦办;行政法部分,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规定,使用伪造或变造、蒙领的牌照,处3600元至1万800元罚锾,并禁止行驶,汽车当场移置保管及扣缴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