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掉前途!年薪400万台积电经理「诈领184万」 只为买2手车
台积电一名高阶经理为买中古车,神鬼搬运A公司184万。(示意图/中时资料照)
台积电1名年薪近400万元的彭姓高阶经理,被查获与下游厂商合谋,签署不实验收单据,诈领公司184万元,东窗事发后才知,竟只为了买1辆2手车,毁了美好前程,不仅遭革职,还被依共同犯诈欺取财罪判刑1年,没收不法所得184万元。
判决书指出,彭男任职台积电20年,握有公司采购权,却与一家承包商合谋,出具未施工的工程签收文件向台积电请款,再由彭男与其下属联手签署,获得款项后,先后汇款184万元到妻子与友人的帐户,台积电内部发现彭男与1家合作关系异常,约谈后对他提起告诉。
据「三立」报导,彭男否认犯行,辩称其中42万元是请合谋公司汇款代垫买1辆2手车,另142万元则是向该公司借调,还说,虽然自己担任主管职,手上有15到20个案子在进行,但不是每项都是专业,无法每项工程都实际查验,一般都是系统送单或工程师将文件交给他,他才会进行签核。
惟新竹地院审认为,彭男身为台积电主管,竟伙同下属及合作厂商,以业务登载不实文件方式诈取财物,犯后又矢口否认犯行未赔偿,遂依共同犯诈欺取财罪判刑1年,同时没收184万元不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