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方便偷刻「蓝祖蔚」印章 国影中心前资安主任判2月

国家电影及视听文化中心资讯室主任林俊宇,2022年贪图便宜行事,未知会国影中心前负责人蓝祖蔚就偷刻印章,并未依正常程序跑公文代表国影中心与公司签署承揽合约,被新北地方法院依伪造文书罪处2月徒刑,可易科罚金。(文化部提供/王宝儿台北传真)

国家电影及视听文化中心资讯室主任林俊宇,2022年贪图便宜行事,未知会国影中心前负责人蓝祖蔚就偷刻印章,并未依正常程序跑公文代表国影中心与公司签署承揽合约,被新北地方法院依伪造文书罪处2月徒刑,可易科罚金。

检方调查,林俊宇2022年1月3日起任职国影中心资讯室主任,却未经时任国影中心代表人蓝祖蔚同意或授权,私自刻印「国家电影及视听文化中心」、「蓝祖蔚」印章,并在同年10月21日持私刻印章,假借国影中心名义与德诺公司签定承揽契约,交由德诺公司辅导中心资讯安全内部稽查相关事务。

事后德诺公司履约向国影中心要求报酬,国影中心才发现林俊宇瞒着公司私下派工作,气得提告林俊宇并撤换其职务。新北院认为,林贪图方便,私自刻印还发包采购案,造成国影中心等单位受损,考量他坦承犯行,依伪造文书罪处2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