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费难产 待520后新政府拍板

资源循环署强调,资源循环促进费不是全面征收,仅是针对回收再利用缺乏市场竞争力、且具资源循环利用必要性的废弃物,如未妥善去化致有严重污染环境之虞者,向其废弃物产生者课征,后续将视市场运作情况调整费率或退场,不会有绿色通膨。

资源循环署副署长林健三举例,炉渣制成再生粒料后,可贩售给业者使用,通常营建业会把再生粒料拌入混凝土,制成控制性低强度回填材料(CLSM),以进行管沟回填,但因天然粒料较便宜,使再生粒料较无竞争性,环境部收取的「资源循环促进费」,将专款专用于补贴业者使用再生粒料

林健三指出,《资源循环促进法》草案正广征意见至6月底,调整后送行政院同意才能公告,期间亦会针对各界意见进行修改,行政院同意后才可进入立法院审查,三读通过后,才能制定资源循环促进费的子法,再开始收费。

看守台湾协会秘书长谢和霖认为,「资源循环促进费」增加的成本,将转嫁给消费者,但废弃物制成的再利用产品将更有经济竞争力,废弃物再利用过程也获得政府监督,促使业者好好处理废弃物。

此外,环境部昨日召开第3次碳费费率审议会,仍未讨论实质碳费费率,但环境部表示,委员意见逐步收敛,将委托中华经济研究院针对一般及优惠费率模拟减量效果,并试算产业冲击、总体经济及消费者物价指数(CPI)影响,并在第4次碳费审议会提出,但因模拟分析需要时间,5月20日前召开有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