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费委员名单今公布! 15日召开首次会议

为组成碳费费率审议会,环境部前于2023年12月1日发布「碳费费率审议会设置要点」,并在今天公布第1届碳费费率审议会委员名单。(报系资料照)

为组成碳费费率审议会,环境部前于2023年12月1日发布「碳费费率审议会设置要点」,并在今天公布第1届碳费费率审议会委员名单,审议会由环境部政务次长施文真担任召集人、气候变迁署署长蔡玲仪担任副召集人,并包含机关代表委员5位、民间团体代表委员6位及学者专家8位,共计由21位委员组成。

其中学者专家委员,环境部分为「环境」、「能源及资源」、「经济及财务会计」及「法律」等4类专长领域,1月18日公开接受各界推荐学者专家人选,总计有82位纳入遴选。

有关民间团体的部分,环境部表示,经过多方考量相关民间团体对于碳费议题的关联性及代表性,并尽可能纳入来自环保、社会公正团体及产业界等不同领域代表,由台湾绿色公民行动联盟、台湾环境保护联盟、地球公民基金会、全国工业总会、全国商业总会、会计师公会全国联合会等民间团体推派代表。机关代表委员的部分,则由经济部、国发会、国科会、金管会及主计总处等相关机关推派代表担任。

环境部补充,考量碳费费率为各界关注议题,为确保审议会的公正性,学者专家及民间团体代表委员在任期内,不得担任碳费征收对象事业的董(理、监)事、负责人、受雇人或顾问职,经该部调查受聘委员利益回避情形后,请委员签署同意书。

环境部说明,依据「碳费费率审议会设置要点」的规定,委员任期为2年,本届委员任期将自今年3月1日起至115年2月28日,审议会的任务为碳费一般费率及优惠费率的订定与调整,以及有关碳费费率的评估、检讨、研究及咨询等,并将在15日(周五)召开首次费率审议会,会议上说明审议会相关运作规定以及碳费征收相关子法的规划,并征询委员的意见,以利后续费率的讨论与审议。

其中委员包括环境部政务次长施文真、环境部气候变迁署署长蔡玲仪、经济部产业发展署署长连锦漳、国家发展委员会经济发展处处长吴明蕙、国科会产学及园区业务处处长许增如、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综合规划处处长胡则华、主计总处基金预算处处长黄叔娟;民间团体代表则由台湾绿色公民行动联盟协会理事卞中佩、台湾环境保护联盟学术委员会召集人吴明全、地球公民基金会资深志工林彦廷、中华民国全国工业总会常务理事江启靖、中华民国全国商业总会理事余建中及中华民国会计师公会全国联合会理事刘兴宗;学者专家则由台湾大学经济学系特聘教授林明仁、清华大学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范建得、国泰金控投资长程淑芬、清华大学材料科学工程学系特聘教授游萃蓉、政治大学金融系教授杨晓文、台湾大学气候变迁与永续发展学程兼任助理教授赵家纬、台湾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刘仲恩及成功大学资源工程系教授谢秉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