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权交易两子法 明年上路
气候变迁因应法在今年2月公布施行,减碳工具包括温室气体盘查、查验、征收碳费、自愿减量与增量抵换。环境部气候变迁署长蔡玲仪说,由各级政府或事业执行自愿减量,取得俗称「碳权」的减量额度后,可在碳权交易所交易。
申请者依环境部审定公开的减量方法规划及执行减量措施,可选择移除类型(如造林、森林碳汇、海洋碳汇等 )、减少或避免排放类型(如能源效率提升)等多元措施,并分注册及额度审核两阶段申请,过程中需经过第三方查验机构确证及查证。
蔡玲仪表示,企业、民间机构或各级政府也可依自愿减量办法提出并执行,进而取得减量额度。民众个人则可透过汰换老旧汽(机)车、农业机具等,将减量效益卖给环评开发单位。
温室气体排放量增量抵换管理办法,实施增量抵换的对象都是规模达应实施环评的开发行为,且涉及增加温室气体排放量者,包括工厂设立且二氧化碳年排放量达2.5万公吨以上、园区兴建或扩建、高楼建筑开发、火力发电厂、汽电共生厂兴建或添加机组工程,但以天然气为燃料或新设每部机组2.5万瓩以下者,不在此限。
环境部表示,开发行为进行增量抵换,必须以每年温室气体增量10%的抵换比率连续执行10年,也可以每年抵换超过10%,提早完成抵换。从既有园区等环评开发单位的抵换需求来推估,未来每年约有10几万至180万吨抵换需求。
另外,民众参与汰换老车、农渔民经农业部补助汰换机械,或企业与学校、社区等机构合作汰换空调、照明设备等作为都是抵换来源,借此扩大各界参与减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