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治平下周一再認母遺體 死亡證明書罕見註明:不得火葬

艺人唐治平母亲死亡案,士林地检署检察官评估此特殊个案,虽经齿模比对确认死者身分,但家属尚未认领,因此日前开立相验尸体证明书给淡水警方二度公告招领,且罕见注记「不得火葬」,公告期满后,则以「土葬」领尸收埋。今唐治平赴士检作证,虽未领回遗体,但已和检察官约好7月29日,至新北殡仪馆再看一次遗体,全案下周一见真章。

士检指出,唐治平母案较为特殊,虽经齿模比对确认死者身分,但家属尚未认领,因此日前开立相验尸体证明书给淡水警方,18日二度公告招领,期限至24日,且在相验尸体证明书上,罕见注记「不得火葬」。若家属在期限内,未出面认领,将协调殡葬处以「土葬」公墓处理后事,若取得家属委托书,才可以依循火葬程序。

全案起源于,今年6月3日唐母陈尸租屋处社区顶楼,唐治平认为遗体不是他母亲,遗体身上有唐家的钥匙与磁扣,唐治平看监视器画面,确认电梯里的是母亲,但认为顶楼陈尸者非母亲。唐在地检署外指出,遗体头发长度与母亲一样,但身穿绿色衣服裤子,他这辈子没看过母亲穿绿衣,警方当时拨开遗体头发,他当场吓了一跳。

检警怀疑死者为唐母,透过唐母生前至牙科的就诊纪录,调取做假牙必拍的X光片,经齿模比对,确认死者为唐母,全案交由淡水警方通知家属,且依规定二度公告、收埋,公告招领期限至本月24日为止。

今唐治平至地检署表示,检察官有解释尸体过一段时间面容会发胀,他母亲是有名的腿细手,但遗体手脚粗且皮肤粗糙,为了确认遗体是否为母亲,他已和检察官约好7月29日,至新北殡仪馆再看一次遗体,若确认无误就会认领遗体。

唐治平说,这么久的时间找不到母亲,会思索遗体可能就是母亲,「我其实老早就做好心理准备」。由于母亲失联已久,他有去报失踪,警方说案件移转侦查队,但他想百分之百肯定母亲离世,才会悲伤,他回想父亲过世时,他过了半年才走出来。

唐治平至士林地检署作证。记者萧雅娟/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