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过追诉期 刘冠军妻不起诉
喧腾一时的国安密帐弊案,涉贪的前国安局上校出纳组长刘冠军妻子孟雯华,逃亡海外十三年,已逾追诉权时效,台北地检署昨天将她不起诉。另刘冠军现仍遭军高检通缉中,但法界认为,如无意外,刘冠军应可避过追诉权时效,逃过法律制裁。
孟雯华是前宪兵司令孟述美中将的女儿,其夫刘冠军涉嫌在八十九年七月,利用职务机会,私存及匿报国安密帐「奉天专案」、「当阳专案」利息一亿九千多万元炒股票,两个月后刘弃职潜逃,引发轩然大波。
国安局当时担心刘冠军案使国安密帐曝光,对他极力回护,还同意刘请假。
刘冠军早在检调搜索国安局前,在八十九年九月三日自新竹南寮渔船偷渡出境抵达大陆福建省。军高检在同年九月廿八日对刘发布通缉,扁政府执政期间一度将刘列为「十大通缉要犯」,但始终无法缉获。
刘冠军逃亡前,于八十九年六月廿七日,将国安局密帐一千二百万汇至农民银行国外部存汇科,翌日以投资国外基金为由,购买美金一千元的美国运通旅行支票四百张。
孟女在刘偷渡抵大陆的隔天,携带四十万美金旅行支票,带子女搭机逃往加拿大。台北地检署认为孟女涉嫌修正前的贪污治罪条例之隐匿贪污所得、洗钱罪,对孟女发布通缉。
刘冠军夫妇逃亡后,孟雯华名下位于北市木栅秀明路一段、价格三千八百多万的三层楼房屋及土地,遭军高检署自八十九年扣押迄今。刘冠军的房产闲置,还引起任姓邻居觊觎,涉嫌伪造本票债权,向法院声请强制执行,欲诈欺拍卖刘的豪宅,结果被检调发现。
检方说,由于孟雯华逃亡时间属于修正前刑法,其追诉权时效只有十年,再加上四分之一的时效停止经过期间,合并为十二年三个月,孟女的追诉权时效,已于今年一月六月完成,因此依法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