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空台苯!前经济部常次判刑3年 天籁董事长判3年半

台北地方法院判决,经济部常务次长张钟潜在台苯掏空案中,判刑3年。(图/资料照/记者杨佩琪摄)

记者杨佩琪/台北报导

台苯掏空弊案中,经济部前常务次长张钟潜、天籁集团董事长铁汉,以及台苯前后任经营团队等共10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法》、伪造文书等罪遭起诉。台北地方法院宣判,张钟潜遭处有期徒刑3年,孙铁汉被依触犯背信罪,处有期徒刑3年8个月,不法所得新台币631万5600元全数没收。

台苯前董事长刘正元无罪;台苯公司力福工程董事长苏嘉屏,涉犯10项罪名,处有期徒刑2年不得易科罚金,另有期徒刑10个月,可以易科罚金每日1000元计算。台苯前任总经理王宜陵被依违反证交法,判刑2年,后任总经理陈建宏被判7个月有期徒刑,缓刑3年,需缴交公库45万元。

台苯财务副总明德,则是被判有期徒刑9个月。退休的致恩公司财务主管黄迪晞,被判处9个月刑期,缓刑3年,需缴交公库60万元。

检调追查发现,孙铁汉及台苯前董事长刘正元、台苯子公司力福工程董事长苏嘉屏、台苯财务副总陈铭德等人,涉嫌利用力福工程等6家子公司与天籁进行股权交易时,以人头协助孙铁汉取得2664万多元佣金

另孙铁汉、苏嘉屏涉嫌于2010年至2011年间,指示力福工程会计人员制作工程事业为主,景硕公司工程款的不实转帐传票,以债作股,使景硕公司承为力福工程的子公司。

而台苯子公司致恩,也有财报不实状况。包括张钟潜、致恩的前、后任总经理,以及退休的致恩前财务主管等4人,涉嫌在2012、2013年财报上造假,透过境外子公司进行假交易,涉犯财报虚伪不实罪。

检调并且查出,台苯的孙公司美都,其总经理林坤辉涉嫌在2007年10月,未经美都授权,盗用印章,与詹姓金主签订新竹县竹东镇新埔镇的集村农舍兴建开发合作协议书,直到建案完工林坤辉才告诉公司,导致美都财报在2011年认列8036多万元损失

台北地检署于2016年6月侦结,林坤辉被以伪造文书罪起诉。负责致恩财报的会计师巫毓琪认罪,获缓起诉3年,需支付公库40万。张钟潜、孙铁汉等人,被依违反《证券交易法》、《商业会计法》、伪造文书等罪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