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20岁男留宿台中女高中生3天 少女求父母:他在帮我,不要告
▲刘姓女高中生昨日于桃园中坜被寻获,她替洪男向父母求情「不要提告」。(图/翻摄当事人脸书)
台中17岁刘姓女高中生10日到校上课,于中午外出用餐后即失联超过3天,父母透过网路、报警急寻爱女,13日警方在桃园市中坜区洪姓男子租屋处寻获刘女,除洪、刘,还有一名刘的同学陈姓少女在场,警方将3人带回台中第五警分局水湳派出所调查,刘女还向父母求情,称「洪是好友,是在帮我」请求父母不要提告,但刘女父母仍坚决提告妨害家庭。
据悉,刘父与女儿日前因交友状况发生争执;刘父指出,女儿与前男友分手后,他有对女儿前男友提告,但不解官司进行中,女儿却还去前男友家,双方因而发生口角,事后他与女儿约法三章、提出基本要求,包含做好学生本分、准时回家、作业按时缴交、不要旷课等,而女儿虽然表面上有默默答应,但心里或许有埋怨才会搞失联。据他对女儿的了解,女儿交友状况蛮单纯,但知道女儿认识网友,网友除了台中市区之外,亦有认识外县市的网友,故不排除是被网友带走。
刘女失踪后,将手机关机,让父母遍寻不着,父母于网路社群张贴寻人启事,也请求警方协寻。13日下午警方透过洪姓男网友的手机定位以及监视器画面,查到洪男带着刘女搭火车北上桃园,遂带着刘女父母至桃园,并知会桃园警方,同日晚间8时许,于中坜一处租屋处发现疑似刘女踪影,经刘女父母指认确是本人,但刘女身旁除了洪男,还有另一名少女。
据了解,该名少女是刘女的陈姓女同学(17岁),洪男(20岁)、刘女及陈女为朋友关系,陈后来才去桃园找洪、刘,警方循线至洪男中坜租屋处找到人时,当时3人在屋内并无特别举动。
事后警方将3人带回台中市第五警分局水湳派出所,刘女不断向父母替洪男求情,请父母不要提告,以免洪吃上刑责,称「洪是她的好友,是在帮她」,洪也说「是基于朋友才会帮忙,不知会弄成这样」,但刘女父母坚持对其提告,全案将依法送办。另外,警方也通知陈女父母将她带回,陈女父母未打算提告。
刘女父母透过警方表示,感谢警方、网友帮忙,才能将女儿平安找回,由于后续涉及家庭隐私因素,也希望保护女儿,将不再对外说明后续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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