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地检署选后持续查贿 声押3区候选人获准
桃园地检署选后持续查贿,再度有3人声押获准。(本报资料照片)
桃园地检署选后持续查贿,再度有3人声押获准。包含八德王姓里长当选人的桩脚,黄姓复兴区代表当选人、桩脚。此外侦办杨梅区杨姓里长候选人幽灵人口案件,将其和2名桩脚依照3万、2万具保。
检方表示,选后仍持续查贿。包含检察官张家维12月2日向桃园地方法院声请羁押桃园市八德区王姓里长当选人获准后,6日拘提该人桩脚,讯后认该桩脚涉嫌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99条第1项投票行贿罪嫌,犯罪嫌疑重大,再向桃院声请羁押获准。
检察官徐明光侦办桃园市复兴区黄姓区民代表当选人涉嫌贿选案件,11月23日向桃院声请羁押黄等2人遭驳回,旋即向高等法院抗告,并锲而不舍,持续传唤多名选民作证,于12月2日经高院撤销原裁定发回,于8日经桃院更裁准押黄等2人且禁止接见。
检察官董谕指挥桃园市调查处、杨梅警分局,侦办杨梅区杨姓里长候选人等人涉嫌虚设户籍案件,经持搜索票搜索4处,通知8人到案,并于讯后,认被告杨等3人涉犯刑法第146条第2项妨害投票正确罪嫌,犯罪嫌疑重大,谕命各具保3万元、2万元及2万元。
桃检强调,选后并非查贿终点,仍将秉持「有闻必查」、「有案必办」严查速办,于选后仍陆续接获各类贿选情资,仍将持续执行查贿专案,呼吁民众如有见闻贿选等不法,请拨打行动检举专线0937-728-793,或免费检举专线 0800-024-099(拨通转 4)检举贿选,因此查获贿选,最少可领取50万元检举奖金,检举人身分绝对保密,请民众安心检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