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浩克气吼「要杀了你们」 警持警棍抽打10余下惨遭法办
台版绿巨人浩克狂殴劝导的员警。(翻摄照片/蔡依珍桃园传真)
中坜警分局今天指出,朱姓男子涉情绪失控大闹超商并攻击员警,造成员警脑震荡,朱男被制伏后仍挑衅,王姓员警涉持警棍挥打朱男,将究责王员在调查后将依伤害罪嫌函送侦办。
中坜警分局表示,年约28岁外型壮硕的朱男昨天因不明原因涉在中坜某超商情绪失控并毁损店内商品,中坜派出所获报前往制止,员警在处理过程中,朱男涉数度挥拳殴打员警,导致员警轻微脑震荡、面部擦挫伤。
案发后,有民众拍摄的影片在网路流传,影片中朱男已被制伏、坐在超商外的阶梯上,员警涉持警棍朝朱男挥击约10余下,朱男蜷曲在地不断哀嚎喊着「好痛」。有网友留言,质疑警方执法过当。
对此,中坜警分局表示,朱男被制伏后仍以「我要杀了你们」等言语持续挑衅,王姓员警涉情绪失控致过度使用强制力。经过决议,王姓员警记过2次,中坜派出所长苏宸锋记过1次,中坜警分局长唐嘉仁申诫2次,并追究相关责任。
中坜警分局今天上午指出,有关员警究责部份,将在进行调查后,依刑法伤害罪函送侦办;至于刑责部分,由检察官裁量。
法界人士表示,王姓员警涉及刑法第277条第1项规定,伤害人之身体或健康者,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币50万元以下罚金,且根据第287条规定,公务员于执行职务时,犯第277条第1项之罪者,为非告诉乃论,因此一定会侦办,也可能加重其刑。
朱男经警询后依毁损、伤害、妨害公务等罪嫌移送桃园地方检察署侦办。桃园地检署稍早指出,检察官认为朱男罪嫌重大,但无羁押的原因与必要,谕知以新台币5万元交保。
根据知情人士指出,朱男被带回中坜警分局后情绪稳定,对于涉在超商向劝阻的员警动粗一事感到后悔,并向警方道歉,截至今天上午11时也未向涉施暴员警提告。
另外,音乐女老师詹慧玲在2021年间曾遭中坜警分局一名叶姓员警盘查,她因拒回答且骂「很蠢」遭施以柔道「大外割」当街压制、后被依妨害公务罪嫌逮捕。她认为警察滥权、执法过当而提告,桃园地方法院以2罪判处叶员有期徒刑4月、6月,叶员放弃上诉并被停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