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女卖「18根烟」 买家1招让她被判关2年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桃园女子小萍(化名)去年7月间与某网友谈好,以3000元为代价出售18根彩虹烟,没想到对方转头就报警;落网之后,她主动供出「上游」请求减刑,结果又被查出对话纪录证据与说词不符。桃园地院法官日前审理此案,并依贩卖第三级毒品罪,未遂,判处小萍有期徒刑2年。

▲小萍贩毒被买家1招反制。(示意图/VCG,与本案当事人无关。)

判决书中记载,小萍去年7月间透过通讯软体向某网友发送兜售毒品的讯息,双方谈妥以3000元为代价购买18根彩虹烟(α-吡咯烷基苯异己酮),并相约2个小时之后碰面交易。

没想到该名网友只是假装有意购买,实际上一转头就跑去报警。警员假扮成买家赴约,等到小萍拿出毒品再当场逮捕。

小萍落网之后坦承贩毒,还主动供出「上游」争取减刑;她声称彩虹烟是朋友来家中拜访时遗留的,因为放了一段时间朋友都没有要求返还,她就擅自卖掉了。但检警调查后发现,是小萍自己先传讯息询问「上游」有无彩虹烟,这部分有对话纪录为证,显然与她自己的说词不符。

最终,桃园地院法官没有采信小萍的说词,考量到她是因为缺钱花用而犯案,虽然毒品没有真的流入市面,但她的行为所生危害非轻,于是依贩卖第三级毒品罪,未遂,判处她有期徒刑2年,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