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款43萬元須派出所同意?吉林銀行、公安陷羅生門

吉林银行取款事件引起许多关注。(图/取自吉林银行微博)

近期大陆发生一起民众从银行提款不到10万人民币(约合台币43万元),却被告知需要辖区派出所同意才行的事件,而随后银行表示此举是为了防诈骗,但不同媒体访问派出所的说法则不同,尤其是派出所对较晚访问的媒体指出「没有这个规定」,陷入罗生门。

极目新闻报导指出,6月11日网友反映其母亲在吉林省长春市的一家吉林银行支行提款,被告知需要辖区派出所同意才行,最终他们等了很久,派出所审核后,才在银行窗口成功转帐到另一家利息较高的银行,且总金额才不到人民币10万。

6月12日吉林银行长春遵义路支行工作人员表示,此举是为了防范电信诈骗。工作人员指出,根据辖区派出所要求,取款2万元(约合台币8.5万元)以上,需要支行工作人员向派出所报备,派出所对客户帐户核实后,方可取款,「主要是为了防范电信诈骗转帐以及客户被骗」。

至于核实客户身分的方式有很多种,有些客户表明取款需求后,支行工作人员线上向派出所说明,公安人员线上审核通过,客户便可办理,有的客户也会遇到需要派出所工作人员到支行现场处理的情况,每位客户遇到的具体审核情况可能不同。

同时,该支行所属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居民有取款需求,确实需要向银行说明用途、明细等,银行会将相关资讯提交到派出所,工作人员核实后方可办理,此举主要是「核实卡里的钱有没有问题,防范电信诈骗」,且不仅吉林银行,目前多家银行均有相关要求。

但是吉林银行客服表示,目前银行内部未出具上述相关取款规定,不过有据点应辖区派出所要求,有相关规定,具体如何取款需按据点实际情况来。

而另外根据红星新闻报导,6月12日下午,该媒体旗下红星资本局致电银行求证此事,「说明来意后,对方工作人员随即挂断电话」。随后再致电该银行所属辖区的金安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没有此规定,正常取款即可」,「如有大额取款需求是提前向银行报备,派出所只会核实来源不明的款项」。

取款事件受到大陆网友强烈关注,不少民众公开批评此举根本没有法律依据,「钱到底是谁的?」,话题甚至在12日晚间冲上微博热搜第一。

四川聚仁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于全律师指出,根据大陆「商业银行法」第29条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于全强调,取款自由是存款人的基本权利,银行、派出所或者其他机构,均无权设置其他法定程序以外的障碍。

大陆近期传出,有民众想从银行取出自己的存款竟需辖区派出所同意,引发网上热议。(美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