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无完肤”原本跟刺青有关
“体无完肤”,这个成语从字面上我们就可以理解得清清楚楚——遍体上下没有一处完好的皮肤——它会让人联想到古代酷刑,让人不寒而栗。但事实上并非如此。
据《三国志·魏书·邓艾传》载,三国时,钟会与邓艾两路大军举兵伐蜀,钟会因遭蜀将姜维阻于剑阁,久攻不下,于是萌生退兵之意。但邓艾却趁此率军向南转进,深入蜀地,大破蜀军,直逼成都。后主刘禅觉大势已去,遂送印请降。邓艾率军进入成都,蜀汉灭亡。邓艾居功自傲,不但擅自任命师纂为益州刺史,拜刘禅为骠骑将军,又将蜀国旧臣,依其地位高低,或任命为朝廷官员,或收为下属。
邓艾的行为,成为钟会谗谤他的借口,常趁机向司马昭进谗言,最终导致邓艾父子被杀。裴松之注引《世语》曰:“师纂亦与艾俱死。纂性急少恩,死之日体无完皮。”
“性急少恩”,是形容师纂性格暴躁,对人刻薄而缺乏恩泽,因此师纂行刑前遭到士卒报复,施以酷刑,以至于“体无完皮”。
从唐代开始,“体无完皮”变化为“体无完肤”,含义却迥然不同。唐人段成式所著《酉阳杂俎·卷八》有“黥”一条目。“黥”本是古代一种肉刑,在犯人脸上刻字,用墨涂黑,以防止犯人逃跑,后来引申为把人体上的刺青也称为“黥”。
这一条目记载的全是各种各样的人体刺青,其中就多次提到“体无完肤”。
“荆州街子葛清,勇不肤挠,自颈以下,遍刺白居易舍人诗……凡刻三十余处,首体无完肤,陈至呼为‘白舍人行诗图’也。”
意思是说:荆州的街上有一个人叫葛清,勇敢不怕刺青,他把脖子以下的身体上全部刺满了白居易的诗。葛清的身体上大概刻了三十多处,全身没有一块完整的皮肤,陈至称他为“白居易会走的诗图”。
一个街卒都对白居易的诗爱不释手,竟至于将白诗浑身刺青、“首体无完肤”的地步,这也说明了白居易在当时的影响力。
而另一处的这个故事,则更为有趣:“杨虞卿为京兆尹,时市里有三王子,力能揭巨石,遍身图刺,体无完肤。前后合抵死数四,皆匿军以免。一日有过,杨令五百人捕获,闭门杖杀之,判云:‘錾刺四支,只称王子,何须讯问,便合当辜。’”
说是杨虞卿担任京兆尹职务的时候,当时集市里有一个叫三王子的家伙,力气大得能够举起巨石。全身都是刺青,身体没有一块完整正常的皮肤。这个家伙前前后后犯罪合起来可以判死刑四次了,都因为他躲在军队里得以免除惩罚。一日他犯了过错,杨虞卿就叫五百人把这个家伙捕获了,关起门来用棍子把他给活活打死了。杨虞卿对他的判决词非常好玩:“四肢刺青且自称‘王子’,还用讯问什么,一定有罪!”
这就是“体无完肤”的原始含义,指浑身上下没有一处皮肤不刺青。不过,后人使用这个成语的时候,又返回到“体无完皮”的最初形态,用来形容酷刑所致的后果。
随着肉刑的消亡,今天的“体无完肤”一词只用于比喻,比如辩论时被驳得体无完肤,或者文章被删改得体无完肤,亦用来比喻遭人批评、驳斥得一无是处、面目全非,等等。
文/马庆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