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修宪公投删「国家统一」 绿党今将补正内容送中选会
绿党于去年6月发起公投连署,要求立院职权行使法应增列条文,规定第10届立委应在2022年5月20日之前通过修宪案,将宪法增条文内的「为因应国家统一前之需要」改为「为因应国家现阶段之需要」,绿党秘书长张竹芩(左)20日召开记者会宣布已完成内容补正,并将于记者会后把补正内容送往中选会,估计中选会将在2月初给予回应。(张铠乙摄)
绿党于去年六月发起公投连署,要求立院职权行使法应增列条文,规定第十届(即本届)立委应于2022年5月20日之前通过修宪案,将宪法增条文内的「为因应国家统一前之需要」改为「为因应国家现阶段之需要」,但去年12月中选会要求该公投需补正,因此绿党今天召开记者会宣布已完成内容补正,并将于记者会后把补正内容送往中选会,估计中选会将于二月初给予回应。
绿党于去年八月完成公投连署,十二月召开听证会后,十二月二十四日中选会寄出公文,要求一个月内补正,理由是创制之公投案仅适用于立法原则或重大政策,而非法律案提出,本案明确表示所欲修订之法律及具体条文内容,难认合于「立法原则」之架构,此外提案主文限制立法机关修改宪法之提案与审议权,有违反公投法第2条第2项序言之疑虑,因此是否仍得作为公投之标的,应做厘清之补正。
不仅如此中选会也质疑,本案除旨在立法院职权行使法增订条文外,并要求立法院于一定期限内修改宪法增修条文,除有一案包含两事项疑虑外,也可能使民众无法明了其所投之标的。
对此绿党秘书长张竹芩表示,去年六月政大民调显示支持统一的只有5.8%,多数人不想要统一,宪法却写着统一与民意背离,蔡总统去年也说宪政体制应该与时俱进、契合台湾价值,加上以前修宪权力在国大,但国大废止后,权力却移交给立法院,但国大是政权机关,与作为治权机关的立院不同,理应让人民有权发起修宪,但碍于公投法约束,中选会主张人民发起的公投不能直接提案修宪,因此转个弯提案修立院职权行使法,借由这种方式,体现人民有权提出修宪案。
而为因应中选会的意见,因此绿党将原本的主文「您是否同意立法院职权行使法应增列条文:第十届立法委员应于2022年5月20日前审议通过宪法增修条文修正案,将前言『为因应国家统一前之需要』改为『为因应国家现阶段之需要』,续依宪法增修条文第12条规定程序,送交全国公民投票复决」略做修改,将第一句话改为「您是否同意立法院职权行使法应依下列立法原则增修补正」,并将最后两句话删除,改为「或其他同样法意之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