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署公告112年度营利事业捐赠职业或业余运动业与重点运动赛事名单
体育署公告112年度营利事业捐赠职业或业余运动业与重点运动赛事名单。(体育署提供)
为健全运动产业发展核心之职业运动发展,并推动相关业余运动加速职业化进程及发展重点运动赛事,营利事业可透过教育部设置专户,捐赠职业或业余运动业及重点运动赛事之主办单位,享有捐赠金额150%列为当年度费用之租税优惠。这项措施至112年已迈入第2年执行,体育署完成公告112年度专户可受赠名单,即日起采随到随审方式受理捐赠至今年11月底止。
体育署运动产业及企划组组长刘姿君表示,教育部目前已完成公告112年度营利事业捐赠职业或业余运动业与重点运动赛事专户受赠对象名单总计有55件经核定公告,总计核定可收受捐赠金额上限已超过25亿元,截至目前已有15家营利事业提出捐赠申请,捐赠金额共计约1亿元。营利事业自即日起至112年11月30日止,可填具「营利事业捐赠职业或业余运动业与重点运动赛事专户」捐赠申请表,并参照所公告各受赠对象可收受捐赠金额上限,提出捐赠申请,体育署于受理后将函复结果,以利营利事业进行捐赠。
营利事业获得同意捐赠通知后,可于112年12月15日前持同意公文,并依同意之捐赠金额,以现金、票据交换或汇款方式,经由国库经办行,缴交至教育部体育署营利事业捐赠303专户。专户接受捐赠后,将开立收据给捐赠的营利事业,以利其于明(113)年申报营利事业所得税时,享有捐赠费用以150%列支之租税优惠。
112年度营利事业捐赠职业或业余运动业与重点运动赛事专户核定受赠完整名单及金额已公告于教育部体育署官网专区(https://www.sa.gov.tw/PageContent?n=7329),欢迎各界踊跃响应,达到有效扩增国内体育运动推展资源及蓬勃运动产业发展的政策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