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韵国际控股(06836.HK)针对杨自远、孙兴宇及孙磊向法院提交一份传讯令状
格隆汇7月8日丨天韵国际控股(06836.HK)公告,2024年7月8日,公司(作为原告人)针对杨自远先生(作为第一被告人)、孙兴宇先生(作为第二被告人)及孙磊先生(作为第三被告人)(统称被告人)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交一份传讯令状。
公司正向法院寻求判令,针对被告人(i)作出声明指出被告人已违反其就编制集团财务报表,以及于未获得所需公司批准的情况下订立若干公司担保方面违反其对公司所负的受信职责及/或应尽的职责及能力;(ii)损害赔偿及/或公平赔偿,以弥补被告人违反对公司所负的受信职责及/或应尽的职责及能力,以及被告串谋以非法行为伤害原告人;(iii)利息;(iv)讼费;及(v)进一步及/或其他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