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中黄麟凯枪决原因曝光 因最高检找出一项「重要依据」
法务部
法务部在本月16日执行死囚黄麟凯死刑,据法务部官员透露,「挑中」黄麟凯枪决的理由,是因37名死囚中有30案的「法官评议簿」已销毁,仅有黄麟凯等7案的评议簿尚存,最高检察署检察官调阅黄案卷宗时发现评议簿上,最高法院合议庭5名法官「一致决」判死,符合宪法法庭判决意旨,加上黄在那段时间未声请非常上诉,另函询高院黄未提再审,决定将黄列为执行对象。
去年9月,宪法法庭宣告死刑制度合宪,但严格限制判死须「一致决」条件,并称检察总长得为37名死囚提起非常上诉,为此,最高检察署多次开会讨论因应,并调阅37名死囚的定谳卷宗,逐一分案交给最高检检察官审查。
去年11月,立委赴司法院考察,司法院查阅37名死刑犯卷宗的评议簿,其中30件均因超过年限已销毁而不复存在,无法证明死刑犯审理过程中,法官是否判处「一致决」,立委担忧30名死刑犯将可因最高检提起非常上诉后获释。
最高检检察官调阅37名死囚判死定谳卷宗后,发现第36件判死确定的黄麟凯杀人案,定谳仅7年多,评议簿仍在,最高法院2017年7月判黄死刑确定,时任朂高法院刑事第二庭庭长邵燕玲、法官吕丹玉、梁宏哲、王国栋、王复生5人在评议簿上「一致决」判死。
最高检立即开会讨论,并确认黄未提非常上诉、再审,认为黄符合执行死刑的条件,不违背宪法法庭判决意旨,上周签请法务部执行,法务部先由参事审核,再交由检察司呈请法务部长郑铭谦批准执行令,郑铭谦16日批准后,当天执行公文由最高检转送台湾高检署执行。
但由于执行死刑消息曝光,废死团体在晚间8时30分向法务部、最高检具状声请非常上诉「枪下留人」,同时将回条传真到台北看守所,律师也致电北所称已递状,请求协助转告检察官。
据了解,当天晚间,承办的最高检检察官与检察总长邢泰钊均在办公室待命,最高检检察官收状审视理由后,依法驳回。最高检检察官将驳回公文,呈请总长邢泰钊核阅,当时已经大约是晚间9时30分。
据透露,最高检立即将驳回公文紧急传真至台北看守所,转交人在刑场的黄麟凯签收,完成送达程序,并由台湾高检署执行检察官说明驳回意旨,指非常上诉无理由,须依法执行,黄表示无意见,16日晚间10时2分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