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人三项窟窿摔车成瘫 怒求基隆市府国赔二审获967万
▲新北市男子参加铁人三项摔成瘫痪,二审获国赔967万。此为示意图,与本案当事人无关。(图/中华民国铁人三项运动协会提供) 。
新北市蔡姓男子2014年间参加基隆市政府举办的铁人三项竞赛,结果在自行车竞速项目中,撞上基隆市湖海路赛道上的大坑洞,导致摔车,最后颈椎骨折、下半身永久瘫痪。蔡男请求国赔近1360万元,一审判准1025万,案经上诉,高院二审18日仍判决基隆市府须国赔967万余元。可上诉。
判决指出,蔡姓男子于2014年9月20日参加基隆市政府主办之「2014基隆市铁人三项竞赛活动」,在自行车竞速项目中,行经基隆市湖海路2.6公里处的赛道时,因赛道上出现长 50公分、宽40公分、深4公分之大坑洞,导致单车震动弹跳而重心失衡,撞击路边水泥护栏后倒地。
蔡男经送医急救后,受有颈椎等多处严重骨折之损伤,而且双下肢瘫痪等永久性伤害。蔡男不满,认为基隆市政府不仅是出事道路的主管机关,也是赛事的主办机关,对道路管理有欠缺,导致蔡男永远瘫痪,造成蔡男一辈子痛苦,他2名女儿也因此受有精神上痛苦。因此蔡男提出国赔诉讼,请求基隆市府国赔1359万余元。
法院审理时,基隆市政府拒绝赔偿,辩称市府已经善尽道路管理、维护责任,蔡男可能是因为中暑才会摔车,与市府无关。但一审法院认定基隆市府有疏失,判准国赔1025万余元,其中包含2名女儿各42万元的精神慰抚金。
案经上诉,高等法院仍认定基隆市府有疏失,必须负担国赔责任;但蔡男疏未注意车前情况,应该负担30%与有过失比例的责任。经过重新计算后,改判基隆市府须赔偿蔡男883万余元,另外维持2名女儿各42万元的精神慰抚金,最后判准国赔967万余元。基隆市府仍可上诉第三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