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復保將走入歷史 醫改會籲政府善盡告知責任
卫福部今天预告,旅外健保12月23日起不可停保,出国逾6个月仍要缴费。医改会晚间表示,肯定落实健保精神,但呼吁政府应善尽告知制度改变责任,以免造成庞大欠款。
根据健保现行规定,国人若预定出国6个月以上,皆可办理停保;曾办理出国停保者,应于返国复保后届满3个月,始得再次办理停保。失踪未满6个月者,家属也可办理停保,若超过6个月未寻获,应追溯自停保当月起终止保险,并办理退保手续。
不过宪法法庭2022年12月23日判决,健保停复保制未以法律规定判决违宪,卫福部须在2年内完成修法,否则相关规定便失效。
在宪法法庭要求的2年大限到期前1个月,卫福部今天预告健保法施行细则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健保自12月23日起废止停复保,拥有中华民国户籍者即须持续缴保费;已停保者维持停保,但返国当日复保后不再可停保。
台湾医疗改革基金会晚间在脸书(Facebook)发文表示,肯定政府落实健保精神。停复保规定带来许多便利,但因旅外国人停保后,就不须续交保费,直到回台时复保并补缴费用,就可以使用健保看病,引发各界质疑不公、违反「健保量能付费、危难共担精神」。
医改会强调,长期主张全民健保与商业保险不同,长期住在台湾的居民才是优先保护的对象,旅外国人可能没有负担对等义务,却享有和台湾人相同的就医权益,就可能引发有违公平保费缴纳的质疑。
对于目前尚在停保阶段的旅外国人,医改会呼吁,政府不但应维护其权益,也须告知制度改变,避免如过去发生一纸行政文书通知,但民众没有收到,进而造成庞大欠费的状况。
台湾医务管理学会理事长洪子仁表示,非常支持这个预告法条,既然是中华民国国民,就要缴费,虽然有的人会说自己少用,但全民健康保险法设立的精神,就是「有钱要帮没钱的、少用健保的人要帮多用健保的人」的社会互助概念,因此停保条款落日后,就是回到最初健保设立精神,更可帮助社会保险更永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