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复保走入历史!医改会支持 肯定落实健保精神

医改会肯定政府落实健保精神,但也提醒应完善配套措施,避免影响现行海外国人权益。(本报资料照)

实施近30年的停复保将走入历史,自12月23日起,所有国人,不分身分,不管是否出国,都需持续缴保费。而在失效期之前已申请停保者,可继续停保,但一入境就自动复保,不会溯及既往追讨保费。医改会对此表示支持,呼吁政府针对尚在停保阶段的旅外国人善尽告知制度改变,避免如发生一纸行政文书通知,但民众没有收到,造成庞大欠费的状况。

全民健保1995年开办时,即有停复保规定,目前仅出国6个月以上、失踪6个月内者适用。前者是一入境就自动复保,后者是寻获后立刻复保。然而,该作法却衍生出许多争议,例如「一入境就自动复保,不知情下积欠保费」、「买得起机票的人可停保,买不起车票的失业穷人不能停保」、「驻外人员享特权,返台洽公不会被自动复保,即便复保后再停保,也不必补缴3个月保费」等。

社保司22日预告,12月23日起取消停复保,新制预告期共2周。在12月23日前办理停保者仍可维持停保,但入境后即复保,出于信赖保护原则,不溯及既往,因此不会追讨保费;12月23日以后,则不能再办理停保,不论身分,所有国人都要持续缴保费。除非2年不回国遭除籍,或失踪满半年被退保,才能不缴费。

对此,医改会肯定政府落实健保精神,但也提醒应完善配套措施,避免影响现行海外国人权益。停复保规定带来许多便利,但因旅外国人停保后,就不需续交保费,直到回台时复保并补缴费用,就可以使用健保看病,引发各界质疑不公、违反「健保量能付费、危难共担精神」。

医改会长期主张,全民健保与商业保险不同,长期住在台湾的居民才是优先保护的对象,旅外国人可能没有负担对等义务,却享有和台湾人相同的就医权益,就可能引发有违公平保费缴纳的质疑。对于目前尚在停保阶段的旅外国人,医改会呼吁政府,不但应维护其权益,也需告知制度改变,避免如过去发生一纸行政文书通知,但民众没有收到,进而造成庞大欠费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