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朋友燒警車 判刑1年餘
台中市朱姓男子今年一月间朝第三警分局外的侦防车丢掷汽油弹,朱被依公共危险罪,判刑一年二月确定。记者陈宏睿/翻摄
台中市第三警分局侦办一起数十万元诈欺车手提领案,十七岁张姓少年是涉案车手,今年一月六日警方通知到案,他不满员警问案态度,离开警局后向同住的十七岁孙姓少年、十九岁朱姓男子抱怨,三人决定报复。
朱男把一罐汽油弹放在西屯区住处黑色手提袋内,另一个随身携带,由孙骑机车搭载,一月七日零时许前往第三警分局,由朱点燃后朝侦防车丢掷;有民众看到,赶紧通知警方灭火,未延烧其他车辆。
该辆侦防车煞车、油管、轮胎等零件因此遭毁损不堪使用,警方案发后五小时逮捕三人,依公共危险、少年事件处理法等罪送办,朱遭检方声押获准。
法院审理时朱男坦认涉案,虽与警方达成和解,但尚未赔偿损失;法官依公共危险罪判刑一年二月,因朱与检方都未上诉,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