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搬进学校 “零距离”感受“沉浸式”普法

为提高在校学生的法治意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富源县人民检察院、富源县人民法院将一起因出卖银行卡引发刑事犯罪的案件庭审现场搬到富源职业技术学校,让全校400名学生“沉浸式”观摩庭审,“零距离”开展普法活动。

为办理网贷,9月11日至10月13日,被告人肖某将名下一张银行卡提供给网上的陌生人刷流水。该银行卡共计接收他人转入资金51.8万元。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有序开展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环节,对被告人的犯罪构成、行为性质及产生的危害后果进行严密的逻辑论证,围绕案件事实、证据以及情节发表公诉意见,并结合庭审案情,为旁听人员开展法治教育,加深学生们对此类犯罪的认识,让学生们明白法律底线不可逾越。

最终,经当庭宣判,肖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依法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庭审结束后,检察官以案释法,向学生们介绍了帮信罪最常见的犯罪形式,揭示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危害,使在校学生深刻认识到参与“两卡”售卖、租借违法犯罪行为的严重后果,告诫学生们如何做好犯罪预防,远离电信网络违法犯罪。

“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心存侥幸,绝不能因一点蝇头小利而断送自己的前程。”学生们听了检察官的谆谆教诲后表示,此次观摩庭审,对帮信罪有更直观、更深入的了解,明白了帮信罪的红线及相关行为边界,今后一定认真学法、知法、守法。

本报记者 甘仕恩 通讯员 王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