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夜市「九份芋圆」摊商偷水 犯行轻微免刑

高院(陈志贤摄)

北市通化夜市排队美食「九份芋圆吴姓摊商,因被附近的大楼管委会指控擅自使用大楼水龙头的自来水,控告吴偷水涉嫌窃盗罪,一审依窃盗罪判吴拘役20天,吴上诉后,高院认为吴男确实涉犯窃盗罪,考量犯罪情节及所得轻微,改判免刑确定。

位于临江观光夜市(通化夜市)的「九份芋圆」,以超浮夸的巨大芋圆闻名,是夜市里的排队美食之一。

坡心市场商业大楼管委会指控,「九份芋圆」摊位明知该大楼外墙的水龙头,是大楼公共水管接管,自来水属大楼全部所有权共用,2017年农历春节前管委会主委曾告知吴姓摊商,若不愿缴租金,就请勿使用大楼自来水,但吴仍以移动式水槽,私接水龙头的自来水,提供自己、助手顾客使用。

管委会指控,吴自2017年1月至5月17日止,共窃取约33.6度的自来水,向北检提告吴窃盗。台北地院依窃盗罪判处吴拘役20天,可易科罚金2万元,并没收33.6度的自来水费。

吴否认偷水,质疑一审估算用水度数,上诉高院。高院认为,吴未经大楼管委会同意,擅自取用大楼公共用水,确实涉犯窃盗罪,但考量他没有前科,且窃水手段平和,窃水价值甚微,判处免刑、且不必没收,因案件不得再上诉,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