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分手情侣取物爆推挤受伤 互控伤害各判拘役10日
何姓男子与前女友在住处门口起争执推挤受伤,互控伤害,法院对2人各判拘役10日。(本报资料照片/郭良杰高雄传真)
何姓男子与女友小希(化名)原为同居情侣,前年底两人感情生变,何男返回住处收拾衣物时,2人发生争执,小希将何男推出门外,何强行推门欲进入,与小希互相推挤,结果何男力气大,使力推门,造成小希右足背遭门夹伤,何男反控左脚被夹在大门与磨石墙面间,左膝擦挫伤,两人互控伤害,高雄地院判各拘役10日,均得易科罚金。
小希到庭时向法官辩称,她当天有推何男的肩背,想将何男推出门外,把门关上,但没有伤害何男,当天没有将他夹在大门跟磨石墙面中间,更未弄伤何男的膝盖,何男可能是自已用膝盖顶门造成受伤。
小希也反控何男当天去她家搬东西是晚上10点,她觉得何男不断地骚扰她女儿,她才生气要赶何男离开,但他不走,她把何男推出大门准备关门时,何男不让她关门,硬把门推开,也造成她右足背被门夹伤。何男也将右膝被夹在大门及磨石墙间受伤的照片传给小希,并表示「抱歉你已经夹到我了我必须把门推开」,并提出验伤证明告小希涉嫌伤害。
法官认定小希与何男原为男女朋友,未能理性处理双方的纷争,竟在门口互相推挤造成对方受伤,未能尊重互相的身体法益,实属不该,依伤害罪对小希判拘役10 日。
至于何男被控伤害小希,法官认为,何男明知他徒手用力将门往内推,会让站在门内的小希遭门碰撞而受伤,竟仍使力推门,造成小希受伤,显见何男对于小希受伤的结果是可以预见的,仍执意推门进入造成小希受伤,因此认定何男是故意伤害小希,且双方未达成和解,依伤害罪,判何男拘役10日,得易科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