捅死人被怨不賠 他指對方不和解後來阿嬤生病要用錢
男子滕家龙2021年12月凌晨和2名友人在永和酒吧庆生,他吸K他命助兴,又因细故与隔桌酒客冲突,先在酒吧内打伤徐姓男子,又与曾姓男子扭打至店外,以随身的折叠刀砍杀曾,曾脏器外露死亡。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7日审理,对于被害家属斥不赔偿,滕解释是对方不愿和解,后来他阿嬷生病需要钱,对方批评他没赔偿「这样不对呀」。
滕家龙(24岁)国中肄业,有伤害、酒驾等刑案纪录,以「陪人家打游戏」为业,月收入3至5万元。检警调查,滕疑在吧台见到曾姓男子刁难酒吧女店员,当场说「不要那么大声、影响到其他的人了」,曾转身呛他,滕不满遭呛,与曾、徐打了起来。滕先打伤徐,并怀疑曾拿酒瓶打他额头、害他流血,与曾从店内扭打到店外,一旁民众将两人分开,滕却抄起随身携带的折叠刀朝曾的腹部、胸部挥砍,曾脏器外露。
滕家龙坦承犯行,自述因16岁时曾被别人押到河堤殴打,之后都会随身携带折叠刀防身。他说,案发当天他先在KTV喝酒唱歌,再到酒吧继续喝酒。
新北地方法院指滕家龙案发时酒醉又吸食毒品,辨识及控制能力减低,他明知自己性格冲动,且有喝酒吸毒习惯,却随身携带刀械外出,属「过失之原因自由行为」,依法不得减刑。新北地院认为滕与徐姓、曾姓男子素昧平生,仅因细故争执就持刀杀害曾,考量他认罪、曾试图与被害人调解但未果,犯后态度尚可,依杀人罪判滕15年徒刑,另依伤害罪处4月得易科罚金之刑。
检察官和滕家龙都上诉,检方认为应该判更重的刑度,但高院前审认为滕坦承犯行并努力尝试和告诉人和解,并非无悔悟之心,没有与社会永久隔离必要,检方上诉无理。高院前审考量案发当天恰巧是滕家龙21岁生日,年轻气盛,自我管理能力还未成熟,在喝酒和施用K他命后持刀杀人非预谋犯案,杀人罪部分改判14年刑。
最高法院认为滕在喝酒、吸安还没陷入精神障碍时,能否预见这件事,二审没有说明,发回更审。
高院更一审昨行辩论程序,滕家龙首先表示现场扣的刀子不是他的,且上头没有他的指纹,并说「我那只不见了」。对于冲突如何发生,他强调是对方挑衅。
告诉代理人表示,滕家龙没提出一毛钱和解,且他天天喝酒、天天抽K烟,被害家属承受丧子之痛,原因自由行为不适用减刑。
检察官指出,滕有完全责任能力,一审认为滕辨识能力降低是错的,且他曾说「我不可能捅错人」,案发时身体也未见晃动,原审认事用法不当。
滕家龙说,他以前会有前科,都是「挺朋友」,不是因为自己的事,他16岁起就带着刀子,但没伤过任何人,且2020年后就没再犯过案,这回出事是意外。滕也说,对方不和解,他阿嬷因生病需要钱,对方事后批评他不赔偿,「这样不对呀」。
在最后陈述时,滕说希望能早点出去工作「不然500万元是要还到什么时候?」高院定4月18日宣判。
男子滕家龙2021年12月凌晨和两名友人在新北市永和区一间酒吧庆生,却和其他酒客起冲突,他先打伤徐姓酒客,又与曾姓男子扭打至店外,以随身携带的折叠刀砍杀曾,曾脏器外露、送医不治。记者王宏舜/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