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被妻送往精神病院「捆绑打针」 院:诊疗无差错
▲余虎回到当时被关起来的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图/翻摄同志之声微博)
河南驻马店市34岁同性恋男子余虎(化名)向妻子提出离婚后,被对方与家属强行送进精神病院,还以「性偏好障碍」的名义强制治疗19天,期间还被捆绑起来,甚至喂药、打针,曾多次要求出院都被拒绝,最后依靠警方救出才成功逃离。驿城区法院一审判决,医院要公开登报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5000人民币(约新台币元2.3万元)。
据《新京报》报导,余虎2015年底向妻子提出离婚,对方却联合家属冲进住屋处,把他捆绑起来送进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余虎回忆,一大早刚起床,就被破门而入的妻子与她哥哥抓住,什么也不说的把他拖去车里,直接把他送往精神病院。
余虎被关在医院19天,期间被院方强行打针与喂药。余虎表示,当时有跟医院表明自己没有病,但院方完全不理会,依「性偏好障碍」的名义把他关起来,也不准他妻子以外的人探望,只好依靠朋友报警才能逃离那里,「我受到很大的伤害,就只因为我是同性恋。」余虎逃出来后,2016年控告精神病院侵犯其人身自由权。
据报导,依判决书内容显示,余虎妻子告诉医院「丈夫整天心烦,坐立难安,情绪不稳定,有时情绪激动但不忍心伤害家人,于是伤害自己,有时夜里辗转难以入眠,无心工作,严重影响家庭生活。精神病院则表示,余虎因存在焦虑障碍,自伤倾向,余妻与哥哥的陪同下到院就医,院方诊疗过程无任何过错,「且住院期间没有限制自由的情况,余虎称自己没有精神疾病,无任何证据予以印证。」
驿城区法院一审判决,余妻与家属在余虎不同意的情况下,以患者监护人的名义,强行在《非自愿住院知情同意书》上签名,「院方虽以『性偏好障碍』的名义,但强制治疗的行为已侵犯了人身自由权,需公开登报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5000人民币(约新台币元2.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