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人!总统府前有状况警没通报遭惩处 也是中天换照案法官承审

台北市警局庄姓员警,2021年担任总统府前守望岗勤务,看到有法轮功成员挂布条练功却没有任何作为及通报,警方将他处分申诫2次。(本报资料照片)

攸关《宪法》保障新闻自由的中天新闻台换照诉讼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承审法官兼审判长苏嫊娟及2名法官审理后,10日判决撤销NCC不予中天新闻台换照的处分,正巧日前一件总统府前员警执勤偷懒的争讼案,也是该法官审理,经法官审理后,维持警方处分、判员警申诫2次处分。可上诉。

这件罕见的总统府前执勤争讼案,警方认为,庄姓员警在2021年8月11日晚上6点担任总统府前守望岗勤务,他见法轮功成员于「白色恐怖纪念碑」处悬挂布条及静坐练功,未进行处置作为也未落实报告纪律,且经事后检视路口监视器画面,与其职务报告所撰称先前已向其劝导等语并不相符。

警方表示,总统府是我国层峰领导者之办公处所,周边常有各类陈情、请愿人士至总统府周边表达各种诉求,属高度政治敏感地区,过往更曾发生民众引燃火灾案、酒醉驾车冲撞总统府案、砂石车冲撞总统府等重大事故,警方于是在2014年订定总统府周边警卫计划,全天候监控总统府前状况。

警方指出,当天法轮功成员于该处练功,虽无影响周边行人,然该团体于「白色恐怖纪念碑」处悬挂布条行为,即非如一般民众于公园静坐练功般单纯,为预防其他有心人士见状亦至该处表达诉求,引起群聚效应,致总统府区周边维安顾虑升高,府前守望岗哨自应通报勤指中心掌握状况,俾状况升高时即时调度支援警力应处,亦或予以劝导请法轮功成员离开,弭祸于未然。

警方认为庄男在勤前教育,已经为重要工作提示及任务交付以,但他发现法轮功成员于白色恐怖纪念碑处悬挂布条及静坐练功,未同步通知派出所进行劝导勿悬挂布条,并通报勤指中心派员处置,处分申诫2次,并无违误。庄不服提告。

北高行政法院由审判长苏嫊娟、刘正伟及陈雪玉组成的合议庭审理后,认为,警方以庄男担服总统府前安全维护守望岗勤务,未监控总统府前发生之状况并落实勤务报告纪律,或通报介寿路派出所或勤务指挥中心派员处理,避免发生群聚效应,影响总统府安全 ,作成申诫二次处分,于法有据,并无违误,判决驳回其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