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仲彦现身地检入监!迟到5个半小时辩:忘了带证件

原本童仲彦须在今早到宜检报到入监,但迟未现身,最后在下午3时36分现身地检,整整迟到5个半小时。(资料照)

童仲彦11年前担任台北市议员时,利用人头诈取补助费5万多元,一审依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罪判7年半,二审认为他有自聘助理做选民服务,减刑判3年10月,褫夺公权2年。案经上诉,最高法院今年2月驳回定谳,童须入狱执行;原本童须在今早到宜检报到入监,但迟未现身,最后在下午3时36分现身地检,整整迟到5个半小时,但他辩称是忘了带身分证和健保卡。

据了解,童以户籍在宜兰为由,日前声请到宜兰服刑,台北地检署嘱托宜兰地检署代执行发监,因此宜检及北检已分别通知他于今(25日)上午前往宜检报到入监,但迟至中午仍等不到童仲彦现身,检方表示若今天未报到入监,将开拘票拘提,童最后在下午现身地检。

判决指出,2011年11月至隔年2月,童未实际聘用蔡姓男子为助理,竟指示康姓助理制作蔡的「聘书」,向市议会诈领补助费12万3842元;助理的张姓妻子并未从事助理工作,他也让她挂名担任议员公费助理,让市议会将其登载在议员自聘公费助理酬金及春节慰劳金清册。

台北地方法一审认定童男诈领12万多元,但台湾高等法院二审认定童男诈领议员助理补助费为5万1842元,轻判3年10月,褫夺公权2年,未扣案的犯罪没收,童仲彦提上诉,今年2月遭最高法院驳回,全案定谳。